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卖房 > 卖房准备
  • A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9日,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公司章程

    A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9日,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公司章程载明成立时公司的股权结构为:程某出资80万,占80%股权;王某、侯某分别出资10万元,各站10%股权。 公司验资报告中载明:程某货币出资80万,该出资系崔某将80万转账给程某,程某转给公司注册委托的员工。在A公司成立之前,崔某与程某协商(程某是崔某的准老丈人),由崔某实际出资80万元并行使股东权利,以程某名义与王某、侯某共同出资组建A公司,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程某代崔某持有A公司的股权。崔某与程某之间没有签订协议。A公司成立后,崔某一直以股东身份参与经营管理,程某虽在工商登记、章程、验资报告中显示为股东身份 北京市

    房屋备案 房产委托公证 举报

    提问者:英语直通车

    发布于2016-06-1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fly0818xu 丨Lv 2
    聘请律师代理
    +1 2016-06-19 举报

卖房选择房天下

420万业主 500万购房者 30万经纪人

我要卖房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