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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共有人有女儿,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本人,如何 分割房产

    房产证(2003年),本人(男)产权人,共有人是 本人,女儿(现12岁),前妻.离婚协议(2005年) 约定此房产产权归本人(男). 男女双方同意此离婚协议.女儿未成年购房时未出资金. 女儿现跟前妻居住.本人要求根据离婚协议将房产证上,前妻,女儿名字去掉,前妻同意,但前妻抚养的女儿(现12岁)不同意.问题: 1.抚养人本人和前妻是否可以代表女儿签字改房产证?2.如果对女儿诉讼要求去除女儿名字,需要给女儿应得房产份额多少?谢谢

    购房 共有房产 房产 产权人 举报

    提问者:czhnig

    发布于20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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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dzr689 丨Lv 3
    1,非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你们不能代签。2,你们之间如果没有关于份额的约定,是均份,女儿可以享受三分之一的份额。
    +1 2010-12-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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