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黄某原系x轴承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于2006年与x轴承有限责任公司解

    黄某原系x轴承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于2006年与x轴承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008年1月22日,黄某被聘用到宜州市x商城上班,从事x商城秩序管理员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黄某要求与x商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帮交社会保险被拒绝,双方产生争议。黄某主张向有关机构请求支持自己主张,你认为此类案件应如何定性?2黄某能否请请求支付双倍工资 北京市

    提问者:gao2576086

    发布于2016-06-14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 abo7462 丨Lv 4
    原本应申请劳动仲裁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因已过仲裁时效而可能无法得到赔偿。
    +1 2016-06-14 举报
  • rthn111 丨Lv 1
    申请劳动仲裁....
    +1 2016-06-1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