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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婚后生病离婚的法律问题

    我姐在婚前得了脑子精神分裂症,结婚时已经冶好了,但为了以后保证不发病,但还是一直在吃药 这些男方也是知道的 定婚一年再到婚后10个月生了个儿子 座月子期间由于身体太单薄以前的病又发作了 但不是很严重 趁我家里接来过40天时 男方就翻脸不认人了 还把我姐身上的10000元钱还有戒指和项链都藏起来了 看着我姐的病痛和未来 我家里借钱去给她冶病,而男方一分钱不出 而住院的十个月期间不闻不问 我姐出院后目前还在吃药 现在我爸起诉让男方还这个住院费和以后的续疗费 而男方说让我家里也出一半 有这样的法律吗?而且男方提出离婚,小孩1岁2个月是应该归母亲抚养还是归男方,女方抚养时男方是不是要出每个月的生活费到18岁?麻烦各位高手帮帮我,真的万分感谢!

    提问者:xiaoweilai

    发布于2010-12-30

共1个回答
  • duomile 丨Lv 0
    你好:看了你提出的问题,我认为,1 你姐姐看病的钱是夫妻的公共财产,应当由你姐夫出,不分男方和女方,你的父亲如果愿意可以出钱,并非一定要出;2 女方在患精神病期间,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视病情而论)3 这么大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子女教育费和医疗费三部分.教育费是指孩子的小学和中学的费用,补习费和民办教育费除外,大学费用和医疗费双方协商.所以,你必须解决的是生活费,至于其他费用,协议条款一定要明确,协议可以根据经济状况更改.祝你好运!
    +1 2010-12-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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