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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迁安置面积申述

    我租住的公房,目前被列入天潼路拓宽改建工程房屋征收范围。 因为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租用公房凭证上的面积,与我们的实际居住面积不符,现准备向有关单位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事实如下: 1982年,因租用楼下一层的饮食公司要开饭店,希望有一个完整的门面,便想要把我们原先在天潼路上的楼梯,改到崇明支路上。在征得我们同意后,一起向物业公司递交了改建申请报告,并获得批准。改建后,我们的独立使用面积达到了41.4平方米,至今已使用达34年。由于种种原因,租用公房凭证上的面积一直未改动,还是20.1平方米。 日前,我向物业公司查询,回复说找不到当年的审请资料了。象当年这样一个结构性改造工程,不经过物业公司的批准,是不可能进行的。我们认为,查不到资料,也不能说明我们的改建没有获得物业公司的认可。 现在想委托律师办理申述,如果有律师认为这个申述可以获得法律支持的,请联系我。将以相应拆迁补偿的高比例酬谢。谢谢! 北京市

    物业 房屋征收 拆迁补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fdczhangtingting

    发布于2016-06-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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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零极限 丨Lv 4
    需要依据当时物业批准时的材料来确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1 2016-06-07 举报
  • 暮苍 丨Lv 4
    提供当时的材料,。起诉
    +1 2016-06-07 举报
  • leung_baba 丨Lv 4
    详询来电咨询
    +1 2016-06-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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