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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上写着非标准工时制,实际上都是每天八小时工

    劳动合同上写着非标准工时制,实际上都是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平时偶尔加班以及周六周日加班都按1.5倍计加班费的,周六周日基本上每天都要加班没有过两倍的加班费,这样合法吗?这样的劳动合同签订合法吗?我们都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要求(9点-18点)职工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吗?如果公司实行的非标准工时向劳动部门备案了,但是实际都是正常的五天八小时工作制?周六周日加班的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呢?问一: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问二:基本公司向劳动局备案了,我们上班时间都是固定的,偶尔加班,周六周日加班都是1.5计薪的,是否合法?不曾调休。问三: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补偿(现在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如何赔偿?请各位律师给予以上三个问题专业的解答,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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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彭喜双

    发布于2016-06-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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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6091795 丨Lv 4
    申请仲裁处理。
    +11 2016-06-07 举报
  • 运水帅哥哥 丨Lv 2
    建议来电咨询
    +1 2016-06-07 举报
  • dsaghgerh 丨Lv 2
    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 2016-06-07 举报
  • 乖乖 丨Lv 4
    工时制度目前有三种:标准工时制度、综合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时制度,除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时制度审批,不同的工时制度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建议具体咨询律师。
    +1 2016-06-07 举报
  • 蜗牛找呀找呀找房子 丨Lv 0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的!
    +1 2016-06-07 举报
  • 抽雪茄的鱼ysy 丨Lv 4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的!
    +1 2016-06-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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