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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一家公司的人事工作人员,在这家公司工作已经7个月了,直到

    我是一家公司的人事工作人员,在这家公司工作已经7个月了,直到现在都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也么有转正,我想请问一下,我离职了还能否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以及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的赔偿?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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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zhcpkgpxrv

    发布于2016-06-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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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依恋有梦 丨Lv 0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2016-06-01 举报
  • 伟德国际 丨Lv 4
    你好,因为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用工满一个月,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款“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的情形,也就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据此随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1 2016-06-01 举报
  • 碧海星天 丨Lv 3
    你好,可以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
    +1 2016-06-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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