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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中原告对一审判决中法官有意偏袒被告,该怎么办?

    我(女方)与我丈夫于2010年结婚,2012年婚生一子。自结婚以来,我们夫妻俩长期意见不合,他经常利用冷暴力对待我,并经常抛妻弃子居住在外,也不给孩子抚养费,我们分居达一年以上,害得我们母子俩苦不堪言。2015年12月的一天,我丈夫突然宣布要与我协议离婚(有短信为证),原因是他独自在外欠下400万元债务,我听到这个消息后犹如五雷轰顶。我忍着巨大悲痛,与他签完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他承认自己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愿意承担独自在外欠下的巨额债务。当我要与他一起准备去领离婚证时,他出尔反尔,要以帮他还清巨额债务相要挟,不去领离婚证。同时,要逼我卖掉我在婚前借钱买下的自己名下房产为他还债,并且还要继续为他还完余下的巨额债务。我与他辩解说,我们婚后无大项支出,(如购房、家庭生产经营等,)两人年工资总收入达20万元以上(两人都是国家干部),你独自在外欠下的巨额债务一不是我们夫妻合意的、也没有用在家庭共同生活上,我就不同意他提出的无理要求。于是他恼羞成怒,扬言会让我丢工作,更无法正常生活。他还通过电话骚扰,与所谓的“债权人”串通一气,让他们上门相威胁,砸我车辆(已报警),连续7封诬告信分别投到我父母所在单位纪委和市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平台(当我家中发生如此不幸事情后,我父母亲连忙向单位请假后火速赶到我所在地帮我处理善后问题),捏造事实,恶意诽谤,我的父母悲痛欲绝,其用意是要把我和我父母各个击破,赶尽杀绝;唆使所谓的“债权人”连续向所在地两个区县法院连带起诉我(目前债务纠纷诉讼已达7件)。据当地有关法律界人士说,这些巨额债务很可能会被判为夫妻共同债务。对此,我无法接受。我向**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现已被驳回,而且目前我的工资卡已经被**法院保全冻结,我和孩子还要租住在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以维持基本生活,我向我丈夫追讨孩子抚养费,被他无情拒绝,向**法院申请“母子最低生活保障费用”目前也没有回音,我们母子俩正处于崩溃边缘。请问尊敬的大律师:我们有救吗?难道我丈夫恶意欠下的巨额债务真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请您帮帮我!请您救救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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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ToStar影院

    发布于2016-05-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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