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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执行,我拒绝收房,但又担心不收房会过有效期限!(来自南京百家湖国际花园小区)

    房博士: 我在百家湖国际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为南京利源集团。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商品房外窗为双层玻璃,并做断桥隔热处理。实际交房时,开发商并未履行此条规定,未对外窗双层玻璃进行断桥隔热处理。因此,我拒绝收房。 自正式通知收房至今已两月有余,对此问题的处理,开发商均以公司正在研究解决方案为由进行拖延。 如果现在收房,我担心此项问题就此不能得到解决;如果不收房,是否会有超过收房有效期的问题。 因此,想请教各位专家: 1、如果收房,此项问题是否还能得到解决; 2、如果不收房,一定要等到开发商解决后再收房,是否会有超过收房有效期的问题。 3、我该通过什么渠道进行解决? 盼请尽快给予答复,谢谢!

    玻璃 购房 商品房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jcd1234

    发布于201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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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实用资源网 丨Lv 4
    你好,这需要看合同中如何约定,如果房屋未达到交付标准,您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解决后才收房。
    +1 2010-12-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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