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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款延迟的违约责任

    你好,房博士.谢谢上次的答复.同时请问原买房计9月中旬公积金贷款,由于买方自己的问题,9月中旬刚满足连续缴存6个月条件,10月才能办公积金贷款,现在受新公积金政策影响和国庆节影响,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进一步延后,这个贷款时间加长,卖方收款时间加长,原先买卖合同没有估计到此类受阻,没有约定此情况的权责,但是合同约定了9.30日前办理贷款的付款条件条款,请问买房能以不可抗力免责条款,不承担延迟付房款给卖方的违约责任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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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xshbxqy

    发布于201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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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zdz8904 丨Lv 1
    你好,此类因素是不能计入不可抗力免责条款的,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 2010-12-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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