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这份居中间合同合法吗

    我与一房产中介和房屋出卖方签订了一份居间合同。出卖方的房产证上是父母和儿子三人。签居间合同时,因他们的儿子在国外,所以由其母亲代签,但未提供委托书。居间合同签订后,我马上支付了定金伍万元。但一个半月后,在约定支付第一笔房款时,卖方以签订居间合同时其儿子未到场为由说会同无效。拒绝按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给我。请问,他的说法合法吗?相关附件:0 问题补充:问题补充:谢谢黄律师。那么,他应该返还双倍定金给我,对吗?问题补充:谢谢。那么中介公司有负责吗?如有。要负什么责任?问题补充:谢谢林律师

    购房 定金 房屋 房产 举报

    提问者:popi153

    发布于2010-12-24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雾中云裳 丨Lv 3
    如果对方没有儿子的签字,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对方主张成立。
    +1 2010-12-2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