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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问题,请专家尽快给予解决!

    两人在婚前买房(双方出资但资金不等),合同为两个人名字,1年多后结婚,在结婚时办过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内容如下:此房屋归女方所有,男方表示自愿与女方共同偿还该房屋的全部贷款,并保证对该房屋不主张任何权益。双方约定,在取得该房屋产权证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更名手续。如果发生上述约定的房产发生变化或不复存在,由此产生的变卖款仍归女方所有。 现在正要办理房本,但有关部门说必须把房本办理后还清贷款做夫妻过户,才能体现一个人的名字。请问过户后是否可以算个人财产,如办理离婚此房是否还需平分财产?对女方是否有利?

    贷款 房屋 产权证 房产 举报

    提问者:yyhxs

    发布于2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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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boboliuxia 丨Lv 3
    产权办二个人的名字,待产权办好之后,再持公证书申请变更到一方名下。
    +1 2010-12-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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