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怎样才能把父母过户的房子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写赠与补充协议去公证有用吗?

    我有二个姐姐一个哥哥,大哥大姐是同母异父,现在我妈妈居住的房子是我去世的父亲的,我妈妈现在年事已高,所以把房子留给我和同胞的小姐姐,我们都已经结婚了,当时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实际上并没付钱,只交了点税,但名字只写了我姐姐一个人的,我的名字并没加上去.现在,我的姐姐和姐夫要闹离婚,房子就变成了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我姐姐因为有这套房子,也分不到他们现在居住的房子,请问,如果我妈再写一份赠与的补充协议去公证,写明这房子是她赠与二个女儿的,与女婿无关,这样有用吗?这协议要怎么写才能保证我和我姐的合法权力,还要其他家庭成员,也就是我的大哥大姐他们签字吗?谢谢~!

    共同财产 购房合同 房屋赠与 房子 举报

    提问者:dzz8338223

    发布于2010-12-22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kmand 丨Lv 4
    应当在当时就写明是给你姐姐的,现在晚了
    +10 2010-12-2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