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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问题,签认购书的时候,开发商推荐了一个律所作签合同的时候用,律师费是我们出的。

    可恨的是,到律所签购房合同时,要求加一些条款。那些律所的律师竟然跟我们说不能加,还说什么什么的,后来推迟签约,我回家查了购房合同是可以加补充条款的。这些律师明帮着开发商,但律师费是我们开放商列在清单上由我们承担的。请问,这是不是不妥?律师法等法律和政策性文件上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实际的惯例是怎么做的?需要详细回答,有针对性,请不要复制别人的。 北京市

    认购 购房 购房合同 开发商

    提问者:飞飞凤11

    发布于2016-05-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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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绿色衣服 丨Lv 3
    您好!如果从我看来我是觉得不妥。但是这个也是你的不细心啊,如果你在签合同的时候看一下说出来就不好这样啦
    +10 2016-05-05 北京市
  • aalz 丨Lv 4
    你好,如果是签订够房合同,在你们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是可以加上你们约定的条款的。当然如果你们双方达不成修改合同的共识,你们可以选择其他的房屋购买!律师如果是开发商请来的,当然会站在他们的角度考虑问题!
    +10 2016-05-05 北京市
  • luckyagan 丨Lv 0
    您好,律师是开发商里面得吗?
    +10 2016-05-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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