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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买卖中的纠纷
律师您好,首先感谢您的热心帮助。事情是这样的,我爸名下有一处房产,我爸生前与房屋中介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在没有过户之前突然去世(只签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居间合同》),还没有办理银行贷款的面签等,请问此房屋买卖合同还有效吗?且在我爸去世后,我们通知了房屋中介和买房人,然后中介就让我签署了一个补充协议,代理我们家来办理后续的手续,但是我父亲去世前并未写下遗嘱,所以此房屋属于我母亲,我姐,和我共有,所以请问此补充协议是否也无效?如果我们不愿出售此房屋,是否也不算违约?谢谢您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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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xiaoweilai
发布于2010-12-19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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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雨鸣
经纪人
你爷爷去世,你奶奶虽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你父亲和姑姑、叔叔、伯伯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可以继承。所以,如果房屋是你爷爷和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你爷爷去世后,因为继承的关系,你奶奶已经不是房屋全部产权人了。建议按房管局的意见办理。如果你爷爷的子女因为继承不统一意见,那么你奶奶可以作为原告,起诉所有的子女房屋确权。子女直接表态是否放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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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bingche
丨Lv 4
只签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居间合同》,房屋属于我父母的共同财产,买方支付了2万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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