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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济适用房,男方父母出资金20万,主要申请人是丈夫,第二申请人是我。离婚了怎么分配

    产权还没下来,如果产权证上有我们夫妻共同的名字,离婚后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这20万,虽然是男方父母出的钱,但我们结婚收的彩礼前共是27万 都交由男方父母保管。如果产权归男方所有,我如何维护我权益,争取这房子呢? 购房的票据都是我老公的名字。 北京市

    经济适用房 购房 共同财产 产权证 举报

    提问者:sanyuecaozhang

    发布于2016-05-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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