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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有住房纠纷决定起诉(来自南宁解放路商品房小区)

    现有一处公有住房 承租代理人为我奶奶 老人于2010年过世 现此处房屋面临动迁 动迁款项为货币补偿 老人子女决定就此动迁补偿进行分配并签署分配协议并签字按手膜 现在遇到问题 某当事人子女(老人外孙子)就当时公有住房合同上在承租人栏有其姓名 要求协议无效 经房产局领导回答说 住房合同上当时落有其名原因时因为户口在我奶奶户口上所以给其加到合同上 但我们核查后发现现在此人已不再我奶奶户口上单立户口于其他地址例如 地址相同但是门牌号我奶奶是395-1号他是2号 但是房屋合同上还有此人承租人 现此人想把老人房屋独占 现本人手里有公有住房房证原件 我爷爷人生档案 爷爷奶奶死亡证明 等原件 社区邻居证明我父亲无房并与奶奶一直生活 赡养老人直至老人死亡 我们意见不是想独占 而是按合同分配 准守当是家人签署合同 现想起诉 需要如何操作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拆迁补偿 户口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yanglan_12

    发布于2016-05-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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