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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题描述的时间范围内物业费收取是否合理

    律师们好,我是北京市居民,12年8月在通州区新买房,开发商通知于12年11月15日之前办理入住,但由于我是贷款买房需要审批,最后于12年12月22日办理完成。拿到钥匙,开始办理入住并签订物业合同,并缴纳一年的物业费(收据及合同日期均为12月22日)。而今年物业提前收取14年物业费时要向我收取从13年11月15日至13年12月22日期间的物业费,说是因为12年我应该从11月15日开始缴纳。请问这是否合理,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我的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相关条款) 北京市

    物业费 购房 物业 贷款 举报

    提问者:相思寇

    发布于2016-05-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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