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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定金纠纷

    我于2010年5月10日在北京XX置地房产经纪中心的安排下在宣武区枣林西看了一套两居室住房,经纪人极力要求当天签合同,因我们的房子月底到期,我不愿过早租下。他就提议20日订合同,先交纳四千元定金,并说要是用我的定金购买需配备的家具家电所以多收。且在收据上注明了不签不退字样。我现在情况变化,不想租住,请问他们收取的定金数目合理吗?我能要回一部分定金吗?

    定金 租房 经纪人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lhrrr

    发布于201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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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xiaofeng5432 丨Lv 4
    对方收取的定金过高,你可以主张超过标的额20%的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可以要回一部分。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11 2014-05-23 举报
  • 黄华娣 经纪人
    北京不清楚.
    +1 2014-12-02 举报
  • 闽南歌专卖店 丨Lv 0
    对方收取的定金过高,你可以主张超过标的额20%的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可以要回一部分。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11 2010-12-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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