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回我的房子吗?
我在老家有一套房子,产权证是我的名字,一直保管在一亲戚手中,2009年1月我回老家,要求以20万出售该房子,但亲戚嫌贵,没有成交,2009年8月,该亲戚打电话,要求买房,并汇款20万元,因我在外地,没有回去与亲戚办理过户手续,电话商议年底回老家在办理,年底我回到老家才知道房屋所在地面临动迁.房屋价值已远超过20万元,因此我要求退还亲戚20万元,并收回产权证,可是亲戚不同意,并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事实合同存在,判决房屋产权过户,请问我可以要回我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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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xzxxokok
发布于2010-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