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盼:中介算是违约吗?
律师您好: 我在今年3月份通过某中介公司看中一套房子,于4月签订购房合同,中介告知,通过做低房价1.5万每平方,使我可以少承担税费,该中介在我方人员再三询问下,表示能同过房产中心的评估。我该承担的所有费用也在合同中表明。谁想,国家在四月出台调控政策,房产中心也控制了交易价格。由此中介电话告知,该合同不能通过评估,要重签合同 ,把房价做到1.7万每平方,由此多产生7千元的税费希望我们承担。中介为表诚意,愿意承担2千元。我方不愿多承担之后产生的5千元。中介在此后的态度上比较恶劣,还威胁说,不愿承担费用,就把此合同拖着好了。您说,中介这做法算违约吗??合同的期限是多少?在合同中表明今年的4月30号,双方约定去房产中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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