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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居住人和拆迁户的权益

    甲夫妇销户国外定居时,其承租北京国家机关2套公房继续由儿子儿媳孙女(简称乙)居住。拆迁时,甲回国上户口与孙女户口在一套房,儿子儿媳户口在另一套。两家都选择回迁。口头约定一套回迁房归儿子一家。拆迁协议由甲签订,并支付了回迁房超过原住面积以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的房款。现2套房产证都是甲的名字。出租收入也归甲。甲认为全权所有2套房产并准备出售。拟赠乙一套房款的30%。乙认为作为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和拆迁户,享有法定权益,协商不成, 拟向法院起诉.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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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霜之咏叹

    发布于2016-04-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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