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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解读「京沪广深四地,个人将购买两年及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可以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http://cn-housing-tax-idCNKCS0WQ0WO路透北京3月24日 - 中国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尘埃落定,财政部发布“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称,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财政部网站周四刊登规定全文称,对于“京沪广深”除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两年及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但在“京沪广深”四地,个人将购买两年及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可以免征增值税;倘若是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这意味着,过渡期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完全平移了现行二手房交易的营业税政策。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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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我爱刷牙0730

    发布于2016-04-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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