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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中途房东要终止合同,提出可以按剩余天数退还房租,要如何确保其履行?

    房租支付方式是押一付三,现在距离下一次交房租所剩时间较短,不够重新找房搬出,因此必须再交三个月的房租。房东希望我们在三个月内搬走,提出可以按剩余天数退还租金,但合同中对于房东提前终止合同只有一条规定,就是赔付一个月的租金,并无退还房租的条款。请问要如何确保在搬走时房东按约定退还剩余租金? 北京市

    租房 房租 押一付三 交房 举报

    提问者:乌龙茶不加糖

    发布于2016-03-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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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bian860 丨Lv 3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签订一份有关退还房租的协议,在这份协议中,出租人(房东)是债务人,承租人是债权人。为了保证债务人如期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债权人于是成为担保物权人。如果到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那么债权人毋需起诉,可以直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96、197条的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法院受理申请后,审查通过的,出具拍卖或变卖担保财产的裁定,担保物权人可以依据该裁定申请强制执行,即拍卖或变卖担保财产。还有另一个选择,双方将有关退换房租的协议予以公证。《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 2016-03-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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