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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

    准备成立一家货运运输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入股人三人,我/A/B,注册资金50万,我出资48万占44%股份;A因有客户源,让其出资2万,给其10%的股份;B是社会有影响人士且有企业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现还就任于另一家企业的总经理,不用其实际出资,而给其46%股份;我想请教,①至于B是属于“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方式吗?②B不可能长期在我司处理日常事务,但我司一定会按他的方式来运营,给于B什么样的职务为最合适?(给B尽可能大的权利,但不希望他有罢免我的权利)。。。。。。。如能给予解疑,将万分感谢!

    产权 举报

    提问者:json08

    发布于200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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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只爱陌生人的诱惑 丨Lv 3
    这个问题太严重,我不敢冒然回答,哈哈哈
    +10 2008-07-25 举报
  • jianpenger 丨Lv 3
    一、B不属于“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方式。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B既然无法提供“财产”转移,就不算出资。 二、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可以任命或聘用为企业经理比较合适,但不能作为公司的股东,就是为了避免他行使罢免权。 三、建立健全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特别规定经理的权利与义务,让B充分的发挥他的权利,实施他的运营管理模式,发挥他的特长。同时,必要的时候,还可以依据规定对B进行解聘。比如;设置聘用期限,解聘或解雇的条件等内容。 四、既然是聘用的关系,B就不必要参与公司的分红,采取发放工资加奖励的形式支付经理的工资。避免形成公司的实质股东(公司分红)。这样还有利于充分的调动他的工作积极性。 以上仅供参考。
    +10 2008-07-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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