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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 买卖纠纷

    我是买方,09年6月6日我与卖方共同在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置换)合同,并教了2千元的定金,6月7日补定金8千元,共计1万元。最开始写的是“09年6月20日前备齐余款,找房管部门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在6月7日那天,我与房主还有中介在一起的时候,我提到了备齐全款可能会晚个两三天,此时房主与中介全部认可,但是没有再改动之前签订的合同。当6月23日我们要求去过户的时候,与房主联系不上(电话不接),24日与房主见面的时候,房主说房子卖给别人了。请问,真事对于我 应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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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zdz8904

    发布于201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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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windows0596 丨Lv 4
    如果你能证明房主认可你晚几天的话 那么可以起诉房主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1 2010-12-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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