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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手房交易,卖方是外籍导致的交易合同公证的公证费承担问题

    上家是外国人,需要公证,公证费要8000多。当初谈的是下家承担税费和中介费,不知道需要公证费。买卖协议是这么签的:“1.3.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的交易税费承担:全部由乙方承担。”这句话应该如何理解?是应该理解为所有的交易税由乙方承担,还是所有的交易税和费由乙方承担? 北京市

    交易税 房产公证 购房税费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碧山天马

    发布于2016-02-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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