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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可以打讨回房产官司吗

    我在07年由于误签了委托他人卖房公证【公证员与受托人串通】,因为我本意并不是要卖房,所以。按照正规委托他人卖房产,受托人在委托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完全不具备与对方签订买卖合同的。受托人卖了我房产是在半年多以后我才发觉的,也报案过,找过很多律师花了不少冤枉钱,耽误了时间。在09年底我就起诉让受托人把卖我房产钱还给我,法院误判证据不足,让我再提供受托人收款凭证,这凭证房产交易所有明确规定,除了主审法官其它任何人没权调阅。很多不寻常迹象表明这法官是帮着被告的,第一次开庭被告缺席【其实根本没有开庭,法官给我及陪我的朋友发了香烟,边抽边聊一再鼓动我让我撤诉,让我有机会去打讨回房产官司】,前几年,在电视上看到过东方大律师说的案例,与我情况有点相似对方还知道房产交易情况。再有前段时间,高级法院剥夺受托人上诉不服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让受托人把过户的房产还给委托人,因此,我想现在可以委托律师帮我打讨回房产官司吗?另外,由于前几年向受托人讨还卖房款,让我三年之后才发觉这案件已经判决过了。【当时法官是跟我说撤诉】,判决书原件从来没有给过我,去年底法院写了一个证明原件的证明。法官乱判决,我为此,去了很有关部门,去年年底这法院同意我再起诉,我说同一样的事情判决过了,不是不可以起诉吗?这受理接待法官给我写了他办公室电话,他说立案庭不受理你让他们打这个电话。想不到被告现在又搬其它区了,这事情现在法官在帮我想办法。因为,这明显的判决错误移交到其它区法院改判是不现实的。现在请教各位律师目前这样的状况我可以打房产官司吗? 谢谢你们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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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倩茹燕

    发布于2016-01-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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