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新房介绍费是否应该退还?$https://m.fang.com/ask/ask_132130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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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介绍费是否应该退还?
2006年5月,石家庄某集团要集资建房,某集团员工自称可以将集资房号进行转卖,我当时给她交纳了2000块新房介绍费,她也只给我了一个收据,收据内容是‘今收到新房介绍费2000块’然后是落款和日期。随后,我们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交了定金。现在已经是2009年了,房子连个影子也没有,新房介绍费也讨要不回来了。我还能要回来新房介绍费吗?当时协议订得很简单,就是一张收据,收据是以那个人的名义出具的.具体内容是:今收到新房介绍费**元某某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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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xue59927
发布于2010-12-02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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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空放飞
丨Lv 0
显然你交付介绍费是希望达到那个人所称的转卖目的,但现在合同目的无法达到,应当返还该笔款项。但由于你是2006年合同成立,交付款项,至今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起诉要求返还难度较大。具体还是要了解你本案详情后才能分析,建议尽快向当地律师进行咨询,以期获得专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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