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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和购房承诺书的问题

    我上月订了一套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明“买方逾期付款,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并且收取累计商品房款3%的违约金”。但是开发商同时又让签署了一个承诺书,承诺不买房支付商品房价款10%的违约金。现在我不想买了,请问按照哪个支付?并且其中的“累计应付款”是指总房价还是除去已交房款的剩余部分?商品房价款是指总价房价还是已付商品房款10%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违约金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kubilong

    发布于2015-12-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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