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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在银行做贷款5个月了,还没批,我可以解除合同吗?

    2013年7月20号签的合同,当天买方付定金2万元,8月21号去银行做的面签,交的首付款30万,随后买房做银行按揭,但在9月份,由于买主个人社保不合格,银行退回了。随后中介出面解决,具体,中介9月份才把材料送上去,到目前还没批。其中有一条合同的约定:尾款乙方以按揭形式支付甲方,待银行批贷,放款到账后打到甲方帐户。如因银行额度不足或买受人因自身原因为获得银行批准的,买受人应在30日内凑齐尾款现金支付给出售人。可以说这个合同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我有几个问题:1、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算违约吗?2、或我可以要求买方签补充协议吗?对付款时间重新约定(10天)如他不履行,我在解除合同,行吗?3、要弄清楚是谁违约?怎么变被动为主动?恳请大师们帮忙解决,感激,感谢~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定金 贷款 举报

    提问者:马家均

    发布于2015-12-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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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esameabc 丨Lv 0
    1、付款时间没有约定,双方可以补充协议;2、如对方在补充约定的时间仍不履行,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3、现在是买方违约。
    +1 2015-12-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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