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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递件时的问题

    您好,我是买方,在房管局办理递件的时候要填写一个房地产买卖申报表,当时卖方已经把申报表填了一部分,然后有事离开了几分钟。当时不知道是中介还是房管局的人看到上面有一栏“产权人是否同意出售”没有填,就叫我写上“同意出售”,我当时没有想那么多就写了。后来卖方回来,我们分别在买卖双方签名一栏各自签名。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我会不会有什么麻烦,那个申报表还有法律效力吗?申报表上面的内容(尤其“产权人是否同意出售”那一栏)有没有规定应该由谁来填写?是不是只要是本人亲笔签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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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ccl0405

    发布于201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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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zr1005 丨Lv 4
    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不管是你填还是卖方填,反正你们必须填这一栏,如果卖方想出售这个房子,谁填是无所谓的!
    +1 2010-11-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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