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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在信阳市县城区边缘,04年6月21日购房,二层。今年10月把2层房分层办了2本房产证,房屋登记时

    本人在信阳市县城区边缘,04年6月21日购房,二层。今年10月把2层房分层办了2本房产证,房屋登记时间记载为2015年11月9日。11月下旬出售给两个自然人买主。现在我县地税局收营业税不给于减免,按照2015年新房子处理,不予减免税收!请问专家:税务部门是否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谢谢! 北京市

    购房 房屋登记 营业税 房屋 举报

    提问者:奶娘娱乐

    发布于2015-12-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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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骚妹网站 丨Lv 1
    应减免营业税。向上一级税务主管机关反映。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1 2015-12-10 举报
  • 新月驿站 丨Lv 3
    你好,税务部门没有违规的。希望可以帮您。
    +1 2015-12-10 举报
  • tuxiaojing 丨Lv 2
    要求税务局拿出政策依据,可以起诉
    +1 2015-12-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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