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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小区业主入住多少

    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小区业主入住多少 北京市

    业主 业主委员会 举报

    提问者:谢佳8号

    发布于2015-11-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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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dragon8901 丨Lv 4
    你好,建议咨询业主委员会
    +1 2015-11-29 举报
  • 热血燃情 丨Lv 0
    你好,可以咨询居委会
    +1 2015-11-29 举报
  • 海河-渤海 丨Lv 0
    你好,需要成立业主大会
    +1 2015-11-29 举报
  • 刺猬ysy 丨Lv 0
    你好,咨询居委会。
    +1 2015-11-29 举报
  • karwan 丨Lv 4
    你好,只有先成立业主大会,才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 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参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三)业主名册; (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五)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 (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七)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第十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第十一条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 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协助筹备组开展工作。
    +1 2015-11-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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