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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上写的三日到银行申请贷款,买方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又不办理了,属于违约吗

    11月5日通过中介甲乙丙三方签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银行办理申请房产贷款手续",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合同是我去签的,合同甲方有我老公的名字也有我的名字.我是甲方(卖方),跟单位请假,中介打电话通知11月7日早上8:30到工商银行去办理贷款手续,我和老公按时去了工商银行时,乙方(买方)说不办理了,到现在还没有办理.1.请问合同上约定的三天,乙方没办,乙方是不是就是违约方呢?2.如果是乙方违约了,合同还有效吗,与签合同时产生的所有手续还有效吗?3.乙方想私下交易的话,不通过中介了,本合同还有效力吗?4.现在我可以卖给别的买方吗?5.如何解除此合同?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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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婉巧儿

    发布于2015-11-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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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yankong1 丨Lv 4
    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依据合同约定处理;若乙方的行为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2015-11-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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