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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后过户前,卖方临时毁约决定不卖房产,如何解决

    本人于去年购买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二手房产一套当时的情况为:卖方:房主为一手购买期房,有贷款,房屋刚刚交付了钥匙,通过链家与我签署卖房合同。买方:我通过链家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进行购买,按当时约定市场价格交付85%的房屋价格,全款交付,无贷款。按链家规定抵押15%的房款在房产证交付到业主手中过户后进行交付,完成所有合同流程。注明情况:购房合同上有写100%赔付违约金,但无具体约定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和基础价格。合同上注明180天内进行房产证的转移,如超出每日进行一个金额赔付。目前情况:卖方:认为房屋上涨价格较高,不打算卖了,打算通过毁约的形式不进行房产证过户。买方:以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居住在房屋内,仍然希望对房屋进行正常过户。问题如下:1.如果涉及到进行起诉,可要求赔付的金额有哪些?合同中提到的超过转交房产证时间后的每日赔付金额?装修费用?违约金?是否还可以要求其他赔付?(因为此房纠纷耽误了过多的时间与精力,导致工作与夫妻情感均受到了很大影响)2.在购房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具体赔付比率情况下,可以获得最大何种程度的赔付?赔付金额是否可以按目前房屋市场价进行赔付?3.仍然希望获得房产的情况下,通过上诉,是否可以进行保权起诉?保权起诉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装修费用 房产纠纷

    提问者:一路畅行

    发布于2015-11-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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