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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2010新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婚前甲方付的首期或买房,婚后房产证上加上乙房的名字,离婚时怎么算?

    1.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婚前甲方付的首期或全额,婚后房产证上加上乙方的名字,这样的话万一将来离婚了房产算甲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甲乙的婚后共同财产?2.还是说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只看购房合同上的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房产证上的有乙的名字也不被认定是共同财产?3.如果是甲方付首期,之后可以共同还贷吗?共同还贷的话是不是有相关的手续用来证明其确实发生比如合同或、公正还是别的什么?(避免实际发生却被不被法律认定的情况,如甲方的钱用来还贷,家用全由乙方负担,)请分别回答三个问题最好有相关依据,法律条文或是新婚姻法条例下的案例谢谢~

    购房 共同财产 还款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刘子明

    发布于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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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搜房网友 丨Lv 10
    请问这新婚姻法是怎么定的,明知道男人是最容易变心的,而很多家庭再买房时也就写户主的名(男人),有谁能想到这国家又出台一个这样的新规定,要加名吧又要交税,不加吧有觉的没保障,妇女不是对自己没信心,而是这个社会在变,变得让人不知道该不该相信,那对夫妻不是恩恩爱爱,爱的轰轰烈烈才结婚可半路把妻子抛弃的还少吗?真是悲哀呀!这妇女的合法权在那,这新婚姻法还向者男人,
    +15 2011-08-24 举报
  • 搜房网友 丨Lv 10
    2B才这样做呢!
    +1 2011-01-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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