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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了房产证,办理土地使用证

    买的二手房,房产证已经过户,原房东的土地使用证还在办理当中,怎样办理自己的土地使用证。房管局说买卖双方到场就可以办理,房子是拆迁安置房,因为已经房产过户了,房款也已经付清,想原房东出面比较困难。原来房东的土地使用证居委会还在办理中,本来想说等办理好了就不用通知原房东,直接通知我去领到土地使用证,然后到房管局去改名字就可以了,居委会不同意,说只能通知原房东。还有种说法是不用管那么多,买了房子过两年后,自己拿起产权证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就可以了,不知道这样是否可行。如果办理,是不是随便哪种都必须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希望哪位了解的人帮忙解答一下,不甚感激!就最好是不用再跟原房东打交道的方法!

    房屋管理局 购房 房屋转让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井冈风甜

    发布于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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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unbingche 丨Lv 4
    你还是叫上原房东吧!你当时都不该把钱付完哈!原房东可能不太愿意哈!
    +1 2010-11-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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