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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朋友开发房产时向我借钱,当时写有借条,后到期无法还钱,他说就用一套房子抵,但双方没有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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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王海滨2013

    发布于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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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殷鹏 置业顾问
    你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当属无效合同。你对那房屋没有所有权,无权处分该房屋。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 2015-10-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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