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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自2014交于承租者张某作为饭店经营。合同签订三年,但刚满一年面临政府征收,合同中明确说明一,

    一房屋自2014交于承租者张某作为饭店经营。合同签订三年,但刚满一年面临政府征收,合同中明确说明一,含政府征收需赔偿其全部装修费用,二,未按时一次性付清房租超过30日,房东有权解除其合同。现在经营者已经超过4个多月没交付房租,房东同意政府征收,已经签字,征收款付了百分之四十,房租没有倒地,饭店仍然继续经营,还把房东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冻结征收款!但征收款中并没有装修费用的赔偿,请问房东该怎么办? 北京市

    装修费用 房产纠纷 房屋 装修

    提问者:胡蝶印

    发布于2015-10-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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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秦始皇2007 丨Lv 4
    合同约定了若征收则您方需赔偿对方装修费用,则需按照约定来履行。
    +10 2015-10-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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