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您好,我于2015年9月13日签定购房合同,约定于10月3日前进行资金监管,按约定完成后,因证件问题

    您好,我于2015年9月13日签定购房合同,约定于10月3日前进行资金监管,按约定完成后,因证件问题导致不能过户,(本人在深军官,身份证为老家身份证,按揭时使用身份证办理,过户时使用军官证不能通过),现中介提出重新使用军官证按揭,而卖方欲向中介及我方寻求赔偿(隐形财产损失及滞留金等),请问责任方在谁?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房产纠纷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quan860214

    发布于2015-10-2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月在窗外 丨Lv 0
    不责任应在你方
    +1 2015-10-22 举报
  • 青青纸鸢 丨Lv 0
    你好,责任在中介及你这边。
    +1 2015-10-2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