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房产买卖协议问题

    王小姐的公公康先生有138平拆迁房一套,该套房屋随后由王小姐父母购买,房款总计63万元整,王小姐父母已经支付康先生40万元,因为王先生远在东北,不方便过来办理相关事宜,所有事宜由儿子康二代为处理,让儿子康二代父亲康先生签订收款条,请问儿子代为签的收款条起法律效益么?如果康先生亲笔签名的收到条传真过来的传真件具有法律效益么?因为康先生之前答应将余款23万元直接转赠于儿子康二,于是王小姐父母订立了个协议,上面写着等房子下来后,王小姐父母随后将钱直接付给康二,请问这样起法律效益么? 北京市

    购房 购房合同 房屋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静约

    发布于2015-10-2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w_w_l_y_x 丨Lv 3
    可以这样处理
    +1 2015-10-21 举报
  • 神保彰 丨Lv 3
    这是法律效力的
    +1 2015-10-2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