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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之前购买了一处房产,现在在办理房产证中,由于本人在

    之前购买了一处房产,现在在办理房产证中,由于本人在外地,无法亲自到场办理,所以写了授权委托书,并且已于公证处进行公证。本人单身,不涉及到夫妻共有财产一说,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上均只有本人一人的名字。现在办理房产证的机构要求本人出据一份做了公证的声明书,内容大致为“本人声明此房产归本人所有,未与他人共享,若以后此房产发生任何纠纷与房屋登机中心无关。”我询问了公证处,但公证处无法对这种声明进行公证,房屋管理中心又说若无法公证,则需本人到场签署此声明书,不可由被委托人代签。我想咨询下,现在办理房产证是否有规定要签署这种声明?并且,我已提供由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为什么我的被委托人不可以代签?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购房合同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黑色笑话

    发布于2015-10-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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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蕉蕉侠 丨Lv 0
    房管中心的做法有道理,这些私事受托人是无法知道的更无法代签,就像公证处为什么不给你公证声明,因为公证处也无法查实声明内容。
    +1 2015-10-16 举报
  • 湖东智囊 丨Lv 3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1 2015-10-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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