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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卖方毁约

    请问,我3年前买了别人二手房,由于当时开发商办不了房产证,与房东合同约定先付一部分房款,待过户后付清余款,并写明”由我承担过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毁约方双倍赔偿房款。但未明确约定过户时效。如今已经可以过户,但房东想加价。我想和他打官司,而且由于他出尔反尔,请问我告赢的话,可以不用承担他的营业税和个税吗非常感谢 北京市

    购房 营业税 房产纠纷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qkbvvh

    发布于2015-10-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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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inin1999 丨Lv 0
    带上合同咨询
    +1 2015-10-10 举报
  • 空想泡泡 丨Lv 0
    关于过户费用应按合同约定由你承担,但对方应承担违约金。
    +1 2015-10-10 举报
  • 没有结局 丨Lv 0
    可以。费用以房屋的价值按比例收费
    +1 2015-10-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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