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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限购导致购房合同被判无效

    本人上海, 配偶为外省市户口. 在2012年7月初与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 在7月中旬领证结婚.顺利拿到银行放贷, 同时房地产交易中心也给出了我们对此套房屋的预告登记书.现在问题是,我们至今无法缴付契税,原因是在2012年6月底上海市政府出台了针对持有外省市户口的单身人士的限购令. 导致我们的购房合同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被认定为无效.需要撤销重新签署.目前的问题是, 如果要撤销合同, 我们必须现在一次性把房贷还清给银行才可以实施.需要补充的是,在整个合同签署过程中, 开发商没有履行任何告知义务.同时在我们提交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包含我配偶的外省市户口本复印件以及结婚证书),房产交易中心依旧给出了预告登记. 所以想请律师咨询一下,对于目前的情况, 开发商是否有责任和义务去告知买房人限购法令; 房产交易中心的审批部门是否有责任和义务在出具预告登记的时候审批购房人是否拥有购买该套房屋的条件?谢谢 北京市

    购房 房地产 房屋 结婚证 举报

    提问者:violetear

    发布于2015-09-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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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lazychen 丨Lv 1
    你好,你的合同并非无效,而是遭遇了合同签订过程中发生的基础情况变更,依法属于情势变更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况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在法律上导致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法履行,这种情况你可以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与开发商解除合同。另外,由于你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可能再履行,房贷合同也就没有继续履行的必要,也应当予以解除。至于房贷需要一次性还清的说法并不必然,你只需要求开发商在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将已经收到的房款返还给你或者银行就可以了。当然无论是开发商作为专业人员,理应在政策变化时告知这一情况或者提醒你有所注意,房屋登记部门也理应有所告知。
    +1 2015-09-27 举报
  • 别发牢骚 丨Lv 0
    可以解除合同的,开发商把房款退回,你就可以返还给银行了,开发商可能构成欺诈,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1 2015-09-27 举报
  • zhf13897449042 丨Lv 0
    可以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1 2015-09-27 举报
  • mmyy1988 丨Lv 0
    是的,是有义务的,这个你可以起诉他们,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1 2015-09-27 举报
  • 丁丁ing 丨Lv 3
    是否可以登记在你名下,然后凭结婚证加名。政策性规定,不能追究开发商责任。
    +1 2015-09-27 举报
  • 变形金刚大战葫芦娃 丨Lv 4
    如果是限购,可以诉讼合同无效。
    +1 2015-09-27 举报
  • yj851210_z 丨Lv 1
    并不导致合同无效,可考虑起诉交易中心要求依法办理过户手续。
    +1 2015-09-27 举报
  • 彭喜双 丨Lv 1
    可以起诉开发商。开发商默认为有优势地位,在购房者购房时判断购房者的购房条件。如需律师帮助,可来电或面谈。
    +1 2015-09-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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