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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上写的“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将办

    购房合同上写的“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将办购房合同上写的“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项处理”。2项是: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现在房屋已经交付使用两年了,昨天去找开发商,托词说他们没有违约,拒绝赔付,请问我是否应该获得赔偿,如何走法律程序,望能详细告知如何起诉,谢谢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产权登记 房屋备案 举报

    提问者:Faking穷光蛋

    发布于2015-09-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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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lgahrrt 丨Lv 4
    按照合同内容履行,需要帮助请咨询我,掌握证据祝你维权成功,支持你!
    +1 2015-09-26 举报
  • 家居达人 丨Lv 0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处理,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1 2015-09-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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