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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因为是同事,没有签房屋买卖合同直接去房产局(来自南宁解放路商品房小区)

    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因为是同事,没有签房屋买卖合同直接去房产局过户了,在房产局签了个什么东西没注意,已收走,现在房子已过户,钥匙也交给对方,但是对方是组合贷款,银行贷款一部分,公积金一部分,银行已批,未放款,但是公积金说是一直在审核,并且在已经审核1个月之后再次告知还要再审3个月,公积金不放,银行也不放款。现在只拿了个首付,担心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赖账有没有办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购房合同 贷款 举报

    提问者:郑凯丽

    发布于2015-09-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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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xshbxqy 丨Lv 3
    你好,建议签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存在很大风险。
    +1 2015-09-21 举报
  • 愛一個人好難嗎 丨Lv 3
    你好!注意收集证据,适当的时候进行催告。
    +1 2015-09-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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