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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2003年与人合建房,土地是以对方名字购置的,已缴了土地出让金,2004年分别办了房产证,但忘了申

    我2003年与人合建房,土地是以对方名字购置的,已缴了土地出让金,2004年分别办了房产证,但忘了申请办土地使用证,现申请办理,国土局说要补缴现在的土地评估价扣除原已缴的土地出让金的差额才可办理。这合理合 北京市

    土地证 土地出让 房产 土地评估 举报

    提问者:逍宇1001

    发布于2015-09-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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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199dqx 丨Lv 0
    需要缴纳的。
    +1 2015-09-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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