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甲乙双方已签房屋买卖合同,过户时发现乙方属于限购,不能过户。甲方如何马上解除合同?$https://m.fang.com/ask/ask_1187204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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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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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秋艳
经纪人
可以解除合同的,甲方把钱退给乙方,乙方按照合同上的违约金来赔给甲方,还有一种选着就是乙方把自己名下房产过户给自己的亲人就可以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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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荣升
经纪人
房屋买卖合同已签不过户也不能解除 居民陈某有一院落,院子面积160平方米,其中包含房屋面积100平方米。2011年4月,陈某决定卖掉该院落。白某听说后找到陈某商量,以36万元达成一致,并于当日交付20万元,其余16万约定年底前付清,同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但陈某要求收到全款之后再进行房屋过户。 2011年11月,陈某得知院落所在地区要拆迁,比照拆迁政策之后发觉自己可能吃亏,便找到白某,以房屋产权未过户,购房款尚未付清,故合同没有生效为由要求白某归还自己的房屋,自己则归还白某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解答 长辛店街道司法所赵彬表示,陈某与白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在双方签字时就已经生效,陈某认为合同未生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同时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在买卖房屋时只有经过了有关部门登记的手续,房屋才真正归买方所有,但是这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 而且陈某反悔的原因是其看到了可观的房屋拆迁款,这有悖于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双方的买卖合同已生效,双方主要义务已履行完毕,不会因为一方反悔而推翻原来的合同。 文/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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