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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的父母、借款人配偶的父母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这个是真的吗?如果子女在南京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还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省份) 北京市

    经济适用房 购房 商品房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孟竹

    发布于2015-09-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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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这个可以有么 丨Lv 4
    您好,如果房产证上面也有你父母的名字,外省的公积金不能贷款,但是可是取出来
    +1 2015-09-08 举报
  • fengj9773 丨Lv 1
    您好,南京政策是不可以的,若房产证有父母的名字!
    +1 2015-09-08 举报
  • tt_sweet 丨Lv 2
    不可以,除非房产证上写你父母的名字
    +1 2015-09-08 举报
  • 从~晶以后 丨Lv 4
    你好,是不可以的,但是房产证如果有父母的名字,可以把公积金提出来的
    +1 2015-09-08 举报
  • 愛一個人好難嗎 丨Lv 3
    不可以。只能用你们夫妻两人的公积金、
    +1 2015-09-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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